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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為人提供金融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予不認識之人,固非屬洗錢防制法第2條所稱之洗錢行為,不成立一般洗錢罪之正犯;然行為人主觀上如認識該帳戶可能作為收受、提領特定犯罪所得使用,他人提領後會產生遮斷資金流動軌跡
管理委員得連選連任之規定,為95年1月18日修正公布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)第29條第3項所明定,由於該條文並無「除規約另有規定外」之例外規定,如公寓大廈規約內容與前揭條文規定不符時,自應依條例規定辦理。
可能構成累犯之前科、素行資料既已列為量刑審酌事由,對被告所應負擔之罪責予以充分評價,依重複評價禁止之精神,自無許檢察官事後循上訴程序,以該業經列為量刑審酌之事由應改論以累犯並加重其刑為由,指摘原判決未